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相关部属高等学校:
为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进一步提升辅导员职业能力,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37号)要求,定于2017年3月中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办第172期全国高校辅导员示范培训班。本期培训班由广西师范学院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3月13—17日。13日报到,18日返程。
地点: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
二、参加人员
各有关省(区、市)级教育工作部门和相关部属高校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参训。
三、报名事宜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参训学员填写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参加培训的学员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表(部属高校无需加盖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公章),于2017年1月13日前传真至广西师范学院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和2寸免冠照片发送至ncidrc2016@163.com,邮件标题为“XX大学XX(姓名)辅导员核心素养提升培训班”,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梁 燕 18577781973
覃 恺 13737941454
传 真:0771—3908598
邮 箱:ncidrc2016@163.com
四、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3月13日8:00—22:00
2.报到地点: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文星楼1楼
3.乘车路线:
(1)飞机至南宁吴圩国际机场,乘机场大巴(20元/人)到朝阳维也纳酒店下车(最后一站),后乘坐出租车前往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约2.3公里10元)。
(2)火车至南宁东站,乘坐地铁1号线到火车站,换乘出租车前往广西师范学院明秀校区(约2.3公里10元)。全程出租车约12公里36元。
(3)火车至南宁站,可步行至华东朝阳路口搭乘公交606路在广西民族医院站下。乘坐出租车约2.3公里10元。
五、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费用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承担。
附件:
2.
广西师范学院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