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摘要】“大思政课”建设是新时代思政课改革的基本趋势。推进“大思政课”建设需 要进一步厘清和把握“大思政课”的内涵与特性、矛盾和规律、外延与边界等基本理论问 题。“大思政课”是指在发挥思政课课堂教学优势的基础上,将思政课课堂向课外、校外和 网上的延伸与拓展而构建起纵向贯穿大中小学全学段、横向贯通学校与社会全时空的思政 课。“大思政课”本质上仍然是思政课,具有思政课基本属性,但也有其自身的内涵与特点、 矛盾与规律、外延与边界。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关键在发挥“大思政课”主体的积极性、 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起多主体协同育人共同体,推进学校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深度互动 融合,破解思政课长期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难题,真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关键词】“大思政课”;内涵与特性;矛盾与规律;外延与边界;主体性
近年来,“大思政课”建设的问题一直是思政课建设的热点前沿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思政课建设,思政课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求继续深化推进思政课创新发展。习近平2021 年 3 月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医药卫生界、教育界委员时指出:“思政课不仅应该在课堂上讲,也应该在社会生活中来讲。”“‘大思政课’我们要善用之,一定要跟现实结合起来。上思政课不能拿着文件宣读,没有生命、干巴巴的。”[1] 习近平关于“大思政课” 的重要论述,为推进新时代思政课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方法论指导和基本遵循。教育部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大思政课”建设,先后出台了《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名单的通知》等系列政策措施,为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学界也深入探讨了“大思政课”建设的理论问题,取得了一批重要的理论研究成果。思政课教师积极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实践,在实践中取得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和好方法,为进一步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遵循。更好地推进“大思政课”建设,需要从理论上对“大思政课”的本质内涵、基本特性、基本矛盾和规律、外延与边界等基本理论问题做进一步探讨和厘清。
一、“大思政课”内涵的问题
厘清“大思政课”内涵是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基本前提。内涵问题是“大思政课”的根本理论问题,决定着“大思政课”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方向,也决定了“大思政课”的根本性质。所谓内涵是指事物本身内在质的规定,事物之所以能够区别于其他事物,就在于这种自身内在质的规定,即表现为是此物而非彼物的理由,是由事物自身的基本矛盾和规律决定的,并通过事物的特征、功能表现出来。“大思政课”内涵是由“大思政课”的内在质的规定决定的。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大思政课”仍然是思政课,具有思政课的本质属性和功能,是在思政课基础上的进一步守正创新。如果离开“思政课”这个根本,“大思政课”就会失去其应有的内在的性质。“大思政课”不能因其“大”而改变“思政课”的性质和育人功能。相反,“大思政课”更是强化思政课全时空全过程的育人本质属性,更加符合人的思想政治素养形成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大思政课”的提出是由思政课内在的基本规律决定的,是思政课改革发展的基本趋势,也是基于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需,是大学生成为新时代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好青年所需。“大思政课”是在继续发挥传统学校课堂优势的基础上,将课堂向课外、校外和网上的延伸,是对传统思政课发展的一种守正创新。
所谓“大思政课”是指基于立德树人的实现和引导规律,“以学生学习生活和成长发展为时空维度,从课内向课外延伸,从校内向校外延伸,从线下现实社会向线上虚拟社会延伸,从学段思政课向全学段思政课延伸,构建起纵向贯穿大中小学全学段、横向贯通学校与社会全时空的思政课”。[2]它是新时代思政课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根本体现,更是新时代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根本要求。
相对于传统课堂教学而言,在教学理念上,“大思政课”更能体现出“学生在哪里,思政课教学就在哪里”的新教育教学理念,体现思政课教育教学“知”“情”“意”“信”“行”等五要素协同融合的大教学观和大育人观。在教学资源上,“大思政课”更能丰富和激活教学资源信息,更能体现综合运用信息技术整合社会“大资源”的能力,改变课堂教学资源局限于教材、书本和文件等,转向更能聚集、整合和优化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全时空领域鲜活而丰富的教学资源。“大思政课”教学资源更加丰富、更加鲜活、更加贴近教育对象所需。在教育教学方式上,“大思政课”更能体现现代思政课教学方式的多样性和丰富性,运用理论讲授、情境体验、实践锻炼等多种教学方法,深度激活教师教学的主体性和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教学的鲜活性、吸引力、感染力,提高思政课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大思政课”基本特性的问题
准确把握“大思政课”基本特性是有效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基本要求。特性是事物内在本质规定性的外在体现。“大思政课”除了具有思政课的一般特性外,还具有其自身的本质特性。
第一,“大思政课”彰显出学校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双向互动的特性。一方面,学校小课堂教学可以及时地将社会大课堂鲜活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有机地融入其中,不断丰富学校小课堂教育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更加贴近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不断增强教学的时代感和鲜活度。这样不仅有利于教师把思政课的道理讲清楚、讲透彻,也更加有利于深化学生对思政课道理的认知和理解,能有效突破传统学校小课堂理论知识讲授的局限性。另一方面,社会大课堂实践教学,可以运用学校小课堂教学的知识、理论、原理和观点更好地阐释在社会生活中所观察到的社会现象和问题,使社会大课堂实践教学更加具有目的性和针对性,增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指导社会实践,同时也有利于在社会大课堂的实践教学中,检验学生课堂所学知识和理论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深化学生对社会实践生活中重大现实问题的理性思考,进一步深化、增强和巩固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的认识和认同,继而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思政课”彰显出学校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双向互动特性。
第二,“大思政课”凸显出课程统一性与资源多样性结合的特性。“大思政课”充分体现了课程统一性与资源多样性相结合的特性。一方面,“大思政课”通过教学目标、课程设置、教材使用、教学内容、教学管理、教学标准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统一性,确保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于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确保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不动摇。另一方面,“大思政课”在坚持课程统一性的前提下,集合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全时空领域鲜活素材,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教学资源的多样性,不断增强“大思政课”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载体、教学途径等方面的多样性,既确保“大思政课”的科学性、权威性,又能结合社会现实和学生的实际,运用更多丰富鲜活的思政教育素材讲“活”思政课,克服简单照本宣科的现象,增强教学亲和力和感染力。
第三,“大思政课”呈现出教师主导性与学生主体性协同的特性。一方面,充分彰显教师在“大思政课”教学中的主导性。无论在“第一课堂”还是在“课外第二课堂”抑或是在“校外第三课堂”和“网上第四课堂”,思政课教师都必须按照思政课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统一性要求,在思政课教学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中发挥好思政课教学的主导性,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方向,确保思政课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的实现,确保思政课教学方向不偏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方向。另一方面,在“大思政课”教学实施中充分彰显出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性。无论在教学理念、教学设计上,还是教学实施的全过程中,“大思政课”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围绕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来组织开展教学设计和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的选择,充分让学生在“大思政课”教学中通过小组研学、情景展示、课题研讨、课堂辩论、社会体验、生活观察、虚拟互动交流等教学方式,全方位地参与“大思政课”教学全过程,充分发挥在教师主导下的学生主体性作用。
第四,“大思政课”蕴含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融合的特性。一方面,我国思政课最显著的特点是显性教育,显性思想政治教育是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最大的政治优势。因此,显性教育只能加强和办好,不能削弱,“大思政课”必须旗帜鲜明坚持显性教育。所谓“大思政课”显性教育,就是要继续发挥学校课堂主渠道的作用,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创新,提升课堂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激发学生成长成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大思政课”在坚持课堂显性教育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好课外、校外、网上思政课主阵地的作用,主动挖掘专业课程、校园文化、社会生活、网络资源中蕴含的思政育人元素,有效地融入第二课堂、第三课堂和第四课堂中,开展好隐性教育。要结合校园文化、社会生活、网络云平台,发挥好课外、校外、网络隐性育人作用。习近平指出:“既要有惊涛拍岸的声势,也要有润物无声的效果,这是教育之道。”[3](P15)“大思政课”应体现出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的有机融合。
三、“大思政课”基本矛盾与规律的问题
事物的本质是由事物内在的矛盾决定的,事物的发展趋势是由事物的基本规律决定的。“大思政课”的矛盾和规律是确定“大思政课”内容、目标、原则、方法、途径的基本依据。把握“大思政课”本质,推进“大思政课”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探讨“大思政课”的基本矛盾和规律问题。
第一,“大思政课”的基本矛盾问题。矛盾是事物内在各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是推动事物内在发展的根本动力。毛泽东指出:“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这就是世界诸种事物所以有千差万别的内在的原因,或者叫做根据。”[4](P308-309)“大思政课”所蕴含的内在矛盾运动是推动“大思政课”发展的基本动力。“大思政课”矛盾可以划分为基本矛盾和具体矛盾。“大思政课”基本矛盾指贯穿于“大思政课”全过程并对其他矛盾起着支配、主导、制约作用的矛盾。笔者认为“大思政课”的基本矛盾就是党和国家对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与思政课教育教学实际成效之间的矛盾。这一基本矛盾是通过两对具体矛盾所体现出来的。从“大思政课”构成要素来看,各教学要素之间时空堵塞、不衔接,主要体现在各教学要素之间教学时空壁垒难以有效打通与衔接,从而难以构成思政育人的整体合力。具体来说,基本矛盾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从“大思政课”纵向构成要素来看,“大思政课”基本矛盾体现于大中小学各学段思政课之间有效衔接的矛盾,难以有效实现循序渐进、螺旋上升;从“大思政课”横向构成要素来看,“大思政课”基本矛盾体现在于“学校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之间时空堵塞的矛盾,难以实现思政课“学校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之间协调协同融合育人。因此,习近平多次强调:“在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思政课非常必要”,[3](P7)他不仅指出了“大思政课”各教学时空之间隔阂的矛盾,同时为破解“大思政课”基本矛盾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
第二,“大思政课”的规律问题。规律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列宁指出:“规律就是关系。……这点是要注意的,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5](P128)“大思政课”的规律是“大思政课”基本矛盾运动发展的客观呈现,由“大思政课”自身的基本矛盾所决定,亦即党和国家对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与思政课教育教学实际成效之间的矛盾。从党和国家对“大思政课”要求来看,“大思政课”就是要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即实现立德树人这一教育的根本任务。因此,“大思政课”的规律可以归纳为:立德树人的实现与引导规律。立德树人的实现与引导贯穿于“大思政课”全时空全过程,在“大思政课”教学全过程中发挥支配、主导、制约的作用,是“大思政课”建设的基本遵循。
立德树人的实现与引导规律反映了“大思政课”教育教学规律和人的思想政治素养形成与发展规律,贯穿于“大思政课”教育教学全过程。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都是现实的多维立体的人,人们的思想和行为都受到学校、家庭、社会、网络等多方面的制约和影响。“大思政课”建设必须服务和服从于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形成与发展规律。“当代青少年学生是在多维立体虚实融合的时空场域中成长的,学生在学校,思政课就在学校,学生在社会,思政课就在社会,学生在网络上,思政课就要在网络上,这是构建‘大思政课’教学格局的客观要求”,[2]这也要求“大思政课”建设必须从多维度、多角度、多方面对青年学生施加有目的有计划的培育与引导,单一的学校课堂教学难以适应青少年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的需要。
四、“大思政课”外延与边界的问题
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在探讨“大思政课”的内涵、特性、矛盾与规律等本质内涵基本理论的同时,还需要整体上把握“大思政课”的外延与边界等理论问题。
第一,“大思政课”外延的问题。所谓外延是指与事物内涵相对应的一对范畴。内涵是指所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总和,亦即对事物的特有属性的反映。外延是指事物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一切对象,仍然属于事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理解内涵与外延的关系是内涵越多,外延越小;内涵越少,外延则越大。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不仅要把握其内涵,也要把握其外延,只有这样才能从整体上认识和把握事物。
科学厘清“大思政课”的外延是把握“大思政课”的基本要求,也是更好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必然要求。“大思政课”相对于学校课堂教学而言,其外延突破了学校“课堂”空间的局限,具体体现在:从同一学段的思政课空间维度来看,“大思政课”的外延是从课内思政课外延到课外思政课,从校内思政课外延到社会思政课和网络思政课。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思政课的空间如何拓展和延伸,“大思政课”的外延始终具有思政课的属性,不是别的课程拓展和别的课程属性。
“大思政课”边界的问题。明确“大思政课”外延的同时,还必须把握好“大思政课”的边界。所谓边界是指一事物区别其他事物的界限,任何事物之所以保持其自身独立存在,是因为其有相对明确的边界。同样“大思政课”也有其自身相对稳定的边界,不因其“大”而没有边界。实施“大思政课”时一定要切记避免因其“大”而忽视其边界的存在,不应将把学校所有的育人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都归结为“大思政课”范畴。“大思政课”不应因“大”而“泛”,切忌将“大思政课”泛化和虚化,因此,“大思
政课”建设需要厘清边界问题。“大思政课”主要包括学校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教学、社会实践教学和网络教学等类型的思政课教学,这些类型的思政课都有其明确的边界。具体体现在:一是要区分好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边界,不能将课程思政纳入“大思政课”的范畴,课程思政不属于思政课程,两者在立德树人活动中是同向同行的关系。在大学课程中,课程思政仍然属于非思政课程范畴,只是在非思政课程中蕴涵思政教育元素。在中小学学科课程中,课程思政属于学科课程,而不是思政课程。二是要区分思政课课外活动课程与社团活动课程的边界,不能将所有的课外校园活动都纳入“大思政课”中,只是那些与课堂思政课教学内容直接相关的课外活动课程才是“大思政课”的范畴。三是要区分思政课社会实践课程与专业实践课程或学科实践课程的边界,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实践课程都属于“大思政课”的实践教学范畴,不能将高校专业课程或中小学学科课程的实践课程纳入“大思政课”的范畴。
五、“大思政课”主体的问题
“大思政课”主体的问题,既是思政教育研究的老问题,但又是一个时代的新课题。主体总是相对于客体而存在,没有客体也就无所谓主体,主体存在于对象性关系中,对象性关系发生变化,主体也就随之变化。“大思政课”主体是随着思政课教学内容、对象、载体、方式方法不同而不断变化发展。
“大思政课”主体既具有思政课主体的一般性特征,又具有“大思政课”自身的主体特征。“大思政课”主体既包括“大思政课”教的主体,也应该包括“大思政课”中在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主开展社会实践教学的主体。从广义来看,只要是从事“大思政课”教学的教师和学生,不管是从事课堂教学的教师,还是从事思政课社会实践教学的教师、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优秀人物以及教师指导下自主组织的社会实践教学的学生都是“大思政课”的主体。不管是参与“大思政课”某环节的教学,还是参与“大思政课”全部教学,只要他们在参与“大思政课”对象性教学活动,都应该是“大思政课”的主体。值得明确的是,“大思政课”教学的主体仍然是以思政课教师为主,但又不仅是思政课教师,还应该包括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优秀人物,他们虽然没有直接常态化参与“大思政课”课堂教学活动,但参与了“大思政课”社会实践教学的指导,同样应该成为“大思政课”教学主体。
“大思政课”主体作用的发挥程度,关键在于其作为“大思政课”主体的主体性是否生成,即作为主体是否具有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等特性。“大思政课”主体的主动性主要是指主体在“大思政课”教学中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教学活动,表现在主动开展“大思政课”教学设计、实施教学过程和教学反思与评价。“大思政课”主体的积极性主要是指主体在实施“大思政课”教学中能积极地将教材内容转化教学内容,将教学内容能动地转化为客体的认知体系和信仰体系。“大思政课”主体的创造性主要是指主体在“大思政课”教学活动中能够创造性运用教学方法、教学载体、教学途径和教学环境等,提升“大思政课”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因此,无论是思政课教师,还是参与“大思政课”教学的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优秀人物以及参与“大思政课”自主开展实践教学的学生,都应在“大思政课”教学中不断增强自身主体的主体性,这是开展“大思政课”教学前提和必备条件。
“大思政课”主体要增强主体性,就必须不断提高“大思政课”主体的自身素养。习近平指出:“办好思政课关键在教师,关键在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3](P8)同时对思政课教师提出了“六要”,即思政课教师政治要强、情怀要深、思维要新、视野要广、人格要正、自律要严。只有这样,才能在“大思政课”的教学实践中不断增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目前我国“大思政课”教师队伍从总体上能满足“大思政课”教育教学的新要求,能积极主动地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努力探索“大思政课”教育教学的新模式、新方法、新途径。但是在全面推进实施“大思政课”过程中,仍然还有一部分学校思政课教师、党政领导干部等还不能完全适应“大思政课”教育教学的要求,这突出体现在:对于学校课堂教学的思政课教师来说,这部分教师虽具有丰富的课堂教学经验,了解课堂思政课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的主体性,但是对于思政课社会实践教学来说,他们往往不知如何组织开展。对于党政领导干部和其他主体来说,他们虽具有比较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和阅历,能有效地开展思政课社会实践教学,但是他们对于思政课课堂理论教学、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评价和教育教学技能又往往不够娴熟。因此,需要有机融合这两支思政课教师队伍,取长补短,建立起“大思政课”主体共同体,形成协同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机制,提升“大思政课”教师队伍整体能力和水平。
六、“大思政课”理论与实践融合的问题
理论与实践有机融合的问题是“大思政课”建设又一基本理论问题。“大思政课”提出和实施的目的就是要推进思政课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一体化建设,破解思政课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实现思政课理论与社会现实的深度互动融合,即用思政课理论科学阐释社会重大现实问题,又能从社会重大现实问题中进一步深化对思政课理论的认识,进而促进理论内化为学生的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
第一,树立起理论与实践合一的教学理念。教学理念是教学行为的先导和指南,教学理念决定了教学行为。长期以来,思政课的教学一定程度上处于一种理论与实践分离的状态。一方面,教师教知识和理论,采取的是理论讲授和阐释的教学方法;学生学知识和理论,采取的是背诵知识和理论的学习方法,其结果导致思政课教学枯燥乏味。另一方面,在对待思政课实践教学时,有时候只是不联系思政课理论的纯观察、体验的教学理念,其结果是只了解社会现象,却不会用思政课理论去分析、解释社会现实。这两种倾向一定程度上导致思政课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存在“两张皮”的现象。
要从根本上破解思政课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难题,重要的是树立起思政课理论与实践合一的教学理念。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决定理论,实践是理论的来源,是理论发展的根本动力、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对实践有能动的反作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是一种有目的能动的实践,可以透过事物现象看事物的本质,可以预测事物发展的趋势。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就是要树立理论和实践合一的教学理念和思维方式,推进“大思政课”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第二,创新运用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方式。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方法至关重要。用什么样的教学方式,就会有什么样的教学效果。在理论与实践合一的教学理念指导下,“大思政课”必须创新运用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方式。一方面,讲好“大思政课”,要求采取“请进来”的教学方式,讲授理论教学不仅要把理论讲深,做到讲理论悟原理悟真理,而且还要将当下社会相关现实引进理论教学中,让学生深刻感知理论的真正价值。另一方面,讲好“大思政课”还要采取“走出去”的教学方式,带着理论思考深入社会“大课堂”,用心体悟感悟理论指导实践的力量。习近平指出:“广大青年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把对祖国血浓于水、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情感贯穿学业全过程、融汇在事业追求中。”[6]“大思政课”最鲜活的素材就在社会生活中,“鲜活的思政课素材,正是亿万中国人已经书写和正在书写的时代篇章”。[1]值得注意的是,社会生活不会自发地就成为“大思政课”的社会课堂,需要用社会实践的大平台为“大思政课”持续注入教学活力。“大思政课”要求思政课植根于社会生活的沃土,积极面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生动实践,深入开展社会思政大课堂,使大学生在生动的现实情境中明辨是非、在身体力行中开阔视野并产生情感共鸣,以深化理论的认识和运用,提升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提出:“坚持开门办思政课,强化问题意识、突出实践导向,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和资源”,[7]针对思政课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不紧密,实践教学“硬融入”“表面化”等现象,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工作方案,这为推进“大思政课”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提供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杜尚泽.“‘大思政课’我们要善用之”(微镜头·习近平总书记两会“下团组”·两会现场观察)[N].人民日报,2021-03-07(1).
[2]曾令辉.科学把握“大思政课”的本质[N].中国教育报,2022-03-17(5).
[3]习近平.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J].求是,2020,(17).
[4]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列宁全集,第5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6]习近平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大地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N].人民日报,2022-04-26(1).
[7]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
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EB/OL].http://m.moe.gov.cn/srcsite/A13/moe_772/202208/t20220818_653672.html,2022-08-10/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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